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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为本协会各办事处的条件
1、必须是香港、大陆的各高等院校、中等职业学校、社会力量办学单位、各职业培训机构、教育、文化、管理咨询公司、广告策划公司、有教育培训方面的办学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;
2、本协会不接受个人申请办事处机构;
3、在当地具有一定的社会关系和人员素質以及良好的商业信誉;
4、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管理才能;
5、有拓展教育培训市场渠道和生源的能力, 有从事教育行业背景或了解教育培训市场者;
6、有对培训和管理咨询较深的认识,有较之可行合理的营销计划和目标;
7、认可中国全国教育工作者协会的管理模式和管理理念;
8、具有培训、资格认证、管理咨询、评估、文化交流、学术研究、组稿、编辑、出版、等本会各项业务开展的办公设备,教学设备以及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办公场所;
9、有稳固素质较高的专、兼职师资;
10、有健全完善的财务制度和专职的财会人员;
11、对本地管理咨询与培训市场有科学客观的调查和认识,有较合理的经营营销计划和目标;
12、拥有一定的客户资源和通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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